一、共修时的魔事
修行人发生魔事时会有那些现象出现呢?这可分自修与共修两种情况来讲。第一种情况是在共修方面,共修的时候发生魔事就是道场魔事。道场魔事通常有:
1、两言斗乱
道场要起魔事,常常都是先有两言斗乱。两言是指挑拨离间,这里讲讲、那里讲讲。某甲向你抱怨某乙之事,然后你就好心地去暗示或告知某乙,要他小心点,因为有人在抱怨他。接着某乙便向你深入追问,于是你就干脆合盘托出;某乙听了之后勃然大怒,一定要找某甲理论、并要与你对质。最糟糕的莫过于对质;纵使没有两造对质,则心里也会暗中怀恨,从此双方不睦,这就是两言斗乱。即使本来没什么大不了的事,但由于传话、拨弄,其中便会横生许多枝节。
所以在道场中应遵守的第一条守则——不传话。第二条守则——不代言。不代替别人传话,不当别人的发言人。我在台北的道场,有些弟子因皈依比较久,和我比较亲近。其它弟子便由于这种情况,有时会请他们代为向师父禀明某些事情;或于法上有疑问的,也会请他们代向师父请示解决的方法。
那些受委托而当代言人的来找我时,全都被我训斥一顿。我都对他们说:同是皈依弟子,有事可以自己来问,不须人代劳。没有人有特权,而垄断接近师父之路。又修行须是自家的事,于法有疑,须自己问,不能由人代问。
更何况代问之后,传言常有误差,反而坏事。此外我也常和别的弟子讲,你们不要害别人被骂。还有,这种代言之事,也常造成很多严重的问题。譬如:诸代言人会慢慢形成一个核心,包住师父,外面的人打不进来,里面的人也攻不出去,而师父呢?则被困死在里面。甚至于有人要跟师父讲几句话,也要经过好几重的代言人的关卡,到后来师父变成有如黑手党的头子一般——难得见上一面。这种情形在道场里很常见,敝端很多。所以一般人要跟师父或是老和尚讲几句话,常要排很久很久的队,而且也不见得排得上。
在很多年前,我熟知一位相当有名的习禅之士,只是缘悭一面。有一回我从美返台,只能停留两个星期,于是趁机打电话去想拜见他。结果接电话的人说要先登记。我问要等多久才能见到呢?她回说大约要三、四个星期。我一听,要这么久!比在美国看医生还要难等。我连忙对她说:可是我在台湾总共才待两个星期,而且也已经过了好几天了,因此我总共在台时间还不到两个星期。对方马上接着说:那没有办法呀!我们佛教是讲‘缘’的。言下之意是说我和那位先生无缘。(我那时还未出家:对方也是在家大德)。当时我闻言至此:心中便马上得到一个结论,那就是:此处已经参学完毕。
而从那以后,这件事便成我建立道场、处众的一大借鉴。我之所以要提出这一段因缘,主要是想说明善知识如何调教他身边的人,教他们怎么待人,而树立其道场的道风,就等于代表了他。所以为佛弟子待人应审慎有礼,不要让他人有话说:XX法师的弟子就是这个样子,观其弟子知其师。
2、僧众不和合
道场魔事的另一现象是众不和合。斗乱之后当然就不可能和合。和合这两个字的组合是很妙的:第一个和是和平的和;第二个合是合在一起的合,合作的合。正因为和平相处,所以能够合在一起。同性相近为和合;不同性、不相近就产生排斥,于是便不能和合在一起。如果各执己见就不能和合。众不和合所产生的魔事有两种:㈠说者与听者之间不和合。这最主要的是指师与弟子之间,或是领导者与被领导之间,不能和合。㈡同修之间或是平辈之间不和合。简言之,第一种是上与下不和合,第二种是平辈之间互不和合。这两种不合,就会导致道场四分五裂,无法共修。处在那种道场里将是件极难过的事,令人觉得很不安稳。
3、道场离散
道场魔事的第三种现象为道场离散。因为两言、斗乱、不和合,道场自然就会分崩离析。道场离散,即令众生修行无所依附,不论在家或出家,都将无所适从。
4、不正修行
道场魔事的第四种现象为不正修行。这是由于道场中的修行摄受邪法。在大乘佛教里有一部很重要的经——胜鬉夫人狮子吼经。在此经里,胜鬉夫人发了十个大愿,其中之一即是:摄受正法,她发誓愿言:“愿从今世始,生生世世皆得摄受正法”。但是末法时期的众生很多都是在摄受邪法,而不自知;这都是末法时期魔强法弱所产生的魔事,十分普遍。
二、自修时的魔事
讲完道场魔事,接着讲自修方面发生魔事的现象。自修时的魔事,其现象有:自与同修不睦——由于种种业障现前,而与道场中的同修不能和睦相处,因而引发魔障。远离道场——不合之后,常常就会更进一步产生远离道场之心,不欢喜再到道场共修。
一旦不再去道场,即和合破,魔事成就。这其中原因有很多种,有的是跟同修中的某一个人处得不愉快;有时是师父讲了他一句话:坚执、老大不高兴,就不再去了。
要令他再来道场是很难的,甚至百般讨好、种种劝说,也留他不住。平常同修相处甚欢,可是一旦有相违,很容易就会马上反目成仇,而且此仇彷佛深如大海,不共戴天一般。当今道场中这样的魔事屡见不鲜。所以末法时期修行实在很难,障难重重。
1、个人魔相
个人自修时,如在坐禅、念佛、修法或念经时,有种种的现象发生。若不善处理,或不正知见,便会引发魔事。
有那些现象呢?如:于修行中产生不寻常的见、闻、觉、知种种境界(例如在修行中看到甚么、听到甚么、觉知甚么、以及产生种种觉受等等)而生起贪爱之心,贪爱如是境界:不但贪爱,而且还起执着;不但执着,还妄想分别以为自己已经悟道或得道了。现今有些人自称得初果、二果、三果、四果:或自称得初地、二地、三地等菩萨位。
甚至宣称他前世是哪一位大法师、或是哪一尊菩萨乘愿再来的,如是自说,乃至说他。或自言打坐入定时,观见你前世是他的弟子,或说你前世是修某种法门与他是同修、或是他弟子等等。
像这些魔相所产生的诳语,虽足以欺诳某些无知之人,令他深信不疑,然而却骗不过内行人。比如变戏法,若看得出他是在玩变戏法,他就没戏唱了。可是若看不出来,便会被他迁着鼻子跑,乃至于对他服服贴贴,奉献一切。一旦被欺诳到这种地步,就很可怜了。
附及,刚才提到,于修行中产生一些善境界,而自以为是见道、悟道或自称见性,光是这样,就已犯下了大妄语之罪。大妄语的种种现象,佛在五戒相经的不妄语条中,讲得非常详细,有心正修行之人当细读之。
所谓犯大妄语,即是未证说证、未得说得,也就是说在修行圣道方面,自己没有证道、证理而说已证,没有得道、得禅、得三昧等而说已得。
无论于声闻道初果乃至四果或菩萨道中的三贤十圣位,甚或于入定、证初禅、二禅等四禅八定,甚至于亲见佛、菩萨、天神,或蒙佛菩萨等开示、亲授法门,如是种种境界,倘若实无而说有,就是犯了大妄语罪。话说回来,这种修行的境界即使是已证有,也不宜到处渲染,或公开张扬,希冀得人赞叹、钦敬,乃至冀得名闻利养,否则就很容易为魔所乘而转佛事为魔事。
2、众生得魔事有三种情况
为魔所乘,为魔所坏,为魔所用。为魔所乘是原本修得很好,然一不小心,偶然松懈或放逸,即被魔乘虚而入,因而造成魔事。为魔所坏的情况是当你最虚弱、修行现出大漏洞之时,就会为魔所破坏。而最糟糕的一种则是为魔所用;这指的是魔来附体。魔来附体的情形又有两种:
①魔在外跟随你左右。魔入你心。一旦遭魔入心,则很快便会与魔合而为一,到那时,开口所言皆是魔语,自己即使觉知,也无能为力。如果是魔在外面,则成为魔所使,魔指使你作什么,你就作什么。有些人有幻听,和这种情况有些类似。但幻听通常是小鬼或小神的捉弄罢了。
真正的大鬼、大神、恶鬼、恶神是来坏人修行的,他们若无足够的神力或鬼力,也不能破坏你;因为修行人若修得对,通常都会有护法神常随左右,但须常常谨言慎行,切莫放逸、偏失正念。若心放逸,而失正念,就如同露出破绽一般,魔便得以乘虚而入。到这个时候即使护法想救你也无法可施了!因为追根究底,那个破绽是你自己漏出来的,因此只能责备自己。以上讲的是指于修行中见到善境界,产生贪爱执着,而成魔事。
接下来讲第二种个人魔相:二见到恶境界、或是生病,而起恐惧,因而退失道心,不敢继续修行,这也是个人的一大魔事。有的人于打坐时,听到什么或看到什么丑恶的东西:心生害怕就不敢再坐;有的修行邪法,妄想能即刻开悟,常常一坐就天旋地转等等,这些都是个人魔事的现象。
总括来说,所谓魔障就是天魔、或恶鬼神为魔所使,乃至怨亲债主现身来障碍修行。怨亲债主为何要来障碍你?是因为你以前亏欠他,而你现在得到修行的因缘,很可能就此解脱,于是他就讨不到债了,所以赶来障碍你、留难你,让你跑不掉;就好像快过年的时候,米店、油店、菜市场及杂货店的人全都来要账了。
除此之外,还有一种鬼神障。鬼神为何要来障人修行?其动机与魔障类似,但有差别。鬼神之类如妈祖、还有什么公、什么妈、什么爷、什么将军之类,其实都是欲界中地居天的鬼神,他们虽能飞行,但主要还是栖息于地面上。
天界则不同,天人是栖息在天上的。另外常听到的天龙、夜叉等多数也是栖息于地上或河海之中。这些鬼神之所以要障人修行的最主要原因是嫉妒——一般恶心众生,看到人修行时,不是欢喜、赞叹,而是眼红、瞋嫉。
至于魔为何要坏人修行,因为我们欲界众生都是在欲界第六天之下,为魔所统属,属于他的治下之民,你若修行,就极可能超生净土:姑不论其它,你只要一入初禅,你在整个众生界的地位就超过了欲界魔王波旬,因为得证初禅就出离了欲界,达到色界,而色界是在欲界之上的,因此你若能证得禅定,就已超越了他。
这对他而言可说是:是可忍,孰不可忍,因为他的治下之民却跑到他的头上去,所以他一定要设法来破坏你修行,尤其你若是修禅定解脱的,则更要阻挠你。
再换句话说,若你修行成就,得到解脱,离此欲界而去,他的眷属便减少了,他的势力也减少了。是故,你要想移民到色界去,没那么简单,须得通过他那一关。
魔王有如黑社会头子一般,你一旦入了黑党而想要脱党,即是叛党。只要他吆喝一声来人啊!拿下去!你就无可遁逃之处。同样的,对魔王而言,你一开始修行,就是有意要脱离他的掌握,于是他就会派一群魔子魔民来破坏你,使你遭遇重重磨难。
因为如果大家都修行而从欲界移民走了,他如何还能称王呢?他的眷属减少就代表他的势力减小。由此看来,其实我们现今都在魔的治下苟且图生,随顺种种魔业,以此轮转不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