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9日 星期一

請父母旅遊3姊妹夾錢起爭拗

註:本文轉載自晴報

所謂講錢傷感情,有港女因請父母去旅行,為攤分數千元旅費與姊姊反目,更在討論區數算她們惡行,反遭網民批評她計較及不孝。有長者團體指,子女因供養父母的責任分攤不均常有爭拗;社工指孝敬父母是好事,若為錢爭拋,父母也難堪。
日前有港女發帖文,聲稱早前陪父母去台灣旅行,兩位胞姊原答應負責爸媽的機票及住宿費,惟後來反口,認為使費應由三姊妹一同攤分。事主批評胞姊出爾反爾,直指她在計劃行程及到處格價,付出時間及心機陪父母遊台已屬貢獻,無理由要「夾錢」支付父母旅費。帖文指,「即係搵我笨啫?咁我下次唔帶佢哋去啦……如果要咁樣share,我不如夾錢請兩老自己跟團算喇」。
輪流分擔責任 免傷和氣
帖文發布

已有逾八萬次瀏覽及逾九百個留言討論,多數網民批評事主計較,一千幾百元都計到盡。亦有過來人指,曾代胞姊招呼內地親戚,一行十人食飯花逾三千元,事後姊姊不認數。「我無同佢嘈,咁大個人,唔好為幾千元嘈咁羞家」。有網民認為其姊反口在先不對。
攤分父母旅費,不一定吵架收場。家有五兄弟姊妹的張小姐,每年都跟姊姊帶父母去旅行,她說:「兄弟姊妹會輪流帶爸媽去旅行,兩老使費均由同行子女攤分,在外地的使費亦會輪流畀,大家從未為夾錢問題嘈過。」她指孝敬父母是責任,兄弟姊妹間不應計較誰付出較多,否則只會傷感情。
網民看重金錢多於親情
香港長者協會主席麥漢楷指發帖文的網民與其姊均有錯,直言她們看重金錢多於親情。「陪父母旅行屬光榮,何必太計較錢?而兩位姊姊也應主動畀多啲錢,以示多謝妹妹的付出。」
他續指不少子女因分擔供養父母使費致意見分歧。曾有八十後孻仔剛開始工作時,月薪僅萬餘元,對月付四千元家用感吃力,建議兄長「誰賺錢較多便多付家用」。「他的想法情有可原,但在道理上有不對,因供養父母的責任應一樣。」
子女為錢嘈 雙親難做
回饋父母,人人有責。香港基督教女青年會婦女事工部督導主任蘇艷芳指,如何分擔供養責任,每個家庭都不同。「例如有人負責畀家用,有人負責供樓,有人就出力照顧。以個案中的細妹為例,她抽空陪父母旅行也是貢獻之一。」但她慨嘆,個案中的情況是將好事變壞事,因溝通不足或事實與預期不同,致姊妹間為錢吵架,如被事主父母知道,相信也難堪。
她指據過往經驗,未成家的子女通常花較多時間陪伴及照料父母。反之,已成家立室的子女,因要照顧自己家庭,或會多付家用作彌補。她說無論以哪種方法代替供養父母,子女之間應坦白說出難處,好讓彼此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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