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23日 星期四

日韓不做工作狂 香港可以學?

註:本文轉載自經濟日報

談到「工作狂」,不免聯想起日本、韓國的打工仔,工時長、加班多,但工作狂不是美德,日韓已提出創新的工時制度,可每日返工時數自訂,只設每周工時額,幾時也輪到香港?
返工是否一定有返工、無放工?每天工作逾12小時,究竟可以捱多久?可以選擇何時上班、下班,是不少打工仔的夢,日本和韓國的職場,本來是打工仔噩夢,但近年卻齊齊推出改變「工作狂」文化的新點子。
彈性工作制 工時符準則便可
《日經中文網》昨日報道,日本政府計劃於明年4月起,在逾20萬人的公務員團隊,實施靈活工時的彈性工作制。何謂彈性工作?不是熟口熟面的早一、兩個小時上下班就算數,而是由政府訂定一個於中午前後的「核心工作」時段,這段時間員工必須上班,但除此之外,就可以自由決定上下班時間,只要工時數目符合公務員準則便可,現時為每日7小時45分鐘、每周38小時45分鐘。政府有意讓公務員先行作率先示範,以鼓勵企業加入。
自定何時上班、下班,可避開高峰「逼車」時間,又可遷就家庭或個人活動,返工也就可少點怨氣吧?事實上,韓國亦有企業打破固有工時的做法,有近10萬名員工的大型企業三星電子,本月起,全面讓員工自定上下班時間,自由度有多大?員工不只可自由選擇任何時候上班,且每日可以只上班4小時,只要另外日子「補足數」,每周工時達到40小時便可!當地輿論預測,三星作為龍頭企業,可以帶動其他企業跟風。
自定工作時間 不強調工時長
工作狂文化是亞洲職場的特性,為何會如此改變?若然是歐洲或美國企業推出減工時的創舉,或許也不足為奇?但在日本、韓國的打工仔,一向推崇「搏命做」,視勤力為美德。如今也一改作風,讓員工自定上下班時間,符合最低工時便已足夠,不再強調工時要多,怎不令人意外?
三星火災保險 截電源逼下班
日本韓國更掀起「反加班」之風,本月初《金融時報》報道,日本政府支持下,日本上班族開始對加班文化說再見,自今年10月起,厚生勞動省員工將被禁止在晚上10點以後工作;電子生產商Ricoh將禁止員工在晚上8點後工作等。
韓國更有過之而無不及,三星火災保險每周三下午6時就會向員工廣播,提醒半小時後電腦系統會截斷電源,逼員工下班,又有科技公司強制員工在7時前下班,加班頻繁的部門或員工,有可能被扣減獎金(見表)!
工作模式轉變 創意更為重要
向來重視「搏命做」,如今也鼓勵員工做少些,看來奇怪,但這只是趕上世界趨勢吧!時代不同,一來工作模式轉變,着重腦力,員工發揮創意更加重要,員工做到身心俱疲,病假多,效率低,又不見有甚麼好點子,對僱主而言也不見得是好。
再者,政府也樂見員工可以少留在辦公室,生活與工作平衡,身心健康,多些時間與家人相處,就算要鼓勵結婚,也要有時間拍拖,每日忙到半夜,何來生兒育女?減少返工時間,會否令人有更多餘暇消遣?就算推動不了多少消費,也令社會發展更多平衡,有必要日忙夜忙嗎?
瑞銀曾收集全球72個地方的2012年工時數據,首爾、東京、本港每年工時皆逾2,000小時,相比起來,歐洲城市如倫敦、柏林等,每年工時不足1,800小時(見表)。
連日韓都開始扭轉工作狂文化,加班當例牌的香港,又幾時會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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