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因果的人所造的业果会比较重
原创 普贤行者 海云和上法语
“视之不见,名曰夷”,夷是无形,无形才会视之不见。“听之不闻,名曰希”,希就是无声,听不到。“搏之不得,名曰微”,搏是取,取而不得,名为微,微是无相。那么无形、无声、无相,“此三者不可致诘”,致诘是不可思议,这三个不可思议。“故混而为一”,其实这三个是同一个,无形、无声、无相,这三个不可思议是一个。“其上不皦”,上面日月不足以争其明,“其下不昧”,下是浑昧、幽暗,就是说任何的褒扬不足以争其光彩,任何的贬低也不足以减其光,这些东西不可思议,不会因为你的褒贬而有所增损。就好像我们很低,而孔夫子那么高,你再怎么赞扬他,他还是那么高,你批评他,他也还是那么高。真理的本体就是这种状况,不可思议。
这个“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取而不得”是讲本体,你看不到,它无形的;你听不到,它无声的;你捉摸不到,它无相的。用“无形、无声、无相”来说明“道”的不可思议,而“道”是这三个合一起来的,不是个别的,是这样的不可思议,三个当中每一个都不可思议,更何况道是三合一这样的不可思议综合在一起,所以你说“道”是怎么样的殊胜,也没有办法增加它的光彩,你要是不相信,不管你怎么样诽谤它、批评它,也不会丧失它的光彩,不足以增减它一分一毫,这是道的本色,真理就是这个样子。
所以有人这样讲,你们学佛讲因果,我们不学佛就没因果,是吗?真理不是随着你信不信就有没有,它本来就是这个样子,你信也这样,你不信也这样。譬如盲人看不到太阳,太阳还是一样存在,阳光普照,大地万物生长,因为大地万物的生长,蔬菜、水果你要吃吧,你说没有看到阳光,那就没有阳光,可是阳光的利益你照样获得!真理的存在就像这种状况,它并不因为你知道或不知道,反而你会发现,不知道的人所造的业果会比较重。
弥兰陀王问那先比丘,知法的人所犯的因果比较重,还是不知法的人犯的因果比较重,那先比丘说不知法犯因果的人比较重,弥兰陀王说这下子你输了,我那些国人,不知法的判罪比较轻,那些大臣知法犯法,判罪都比较重。那先比丘没有跟他辩论,他举了一个例子,说你讲的是法律,我讲的是因果。他说这里有一块铁烧得火红,你叫人去把烧红的铁给拿掉,知道它会烫手的人,他会很小心地给弄走,即使烫到,受伤也会很小。但是不知道这块铁会烫手的人,他是不是一手就抓下去了?这下子受伤可严重了。
关键就在这个地方,因果不是你知不知道,它照样在运作,你可能说我是无心造这个业,那么业果可能比较轻,你有心造这个业,业果可能比较重,这有可能。譬如说,过去你活鱼三吃,那都已经吃了,你能怎么办呢?可是你现在你受了戒,你再去吃,那就不一样了,这个时候你明知故犯,这个故犯当中一定带有一个因素,贪!杀业是一定有的,不管你知不知道,但是你现在明知故犯,又增加一个贪,贪的果报会现前。所以不是说你知道的人果报会比较重,不知道的人果报比较轻,杀的果报,你知不知道都一样,那你现在学佛以后,明知这样子不该,你又去贪,你的贪心已经超过你克制的心了,可见你的贪心是很强烈的,这贪心的果报就特别重,关键是在这个地方。
撷自《老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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