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24日 星期三

貪嗔痴中,“嗔心”过失最重!四种观察,让你熄灭嗔恚

貪嗔痴中,“嗔心”过失最重!四种观察,让你熄灭嗔恚 


嗔恨心的害处非常之大,估计大家都有这种认识。
《大智度论》说:“嗔恚,其咎最深,三毒之中,无重此者。”是说发怒、生气及怨恨,它的过失最深了。贪、嗔、痴三毒中,就算嗔心造成的后果最严重了。
又《佛说遗教经》说:“嗔心甚于猛火,常当防护,无令得入。劫功德贼,无过嗔恚。”嗔恨心比猛烈的火焰还要可怕,我们应当时常防守维护,不要让它趁机而入。嗔心好比掠夺我们“功业”的贼,没有什么比嗔恨更可怕的了。所谓“一念嗔心起,百万障门开。”、“一念嗔心起,火烧功德林。”就是此意。


因此,克服嗔心对我们来说是刻不容缓的事情。
《菩提道次第广论》中,教导我们利用四种观察,来消除嗔恨心。


一、观察有无、自在,不应瞋。
我们应当观察,思考我们嗔恨的对象,为什么会加害我们。
1、是因为他们,本来能做到,不对我们产生伤害,但偏偏就要伤害我们。
如果是这样的话,就不应该生气,因为他控制不住自己的行为。是由于长久以来的习气及烦恼种子,在机缘巧合的情况下出现了,即使他不想伤害别人,也是做不到的。假如因缘不具足,他就是想伤害别人,也一定做不到。这类人对自己全无主宰和控制,成为了烦恼的奴隶,因此,我们要在心理上产生怜悯,不该对他们生气。


2、他们自己做不了主,是由别人驱使他这样做的。
比如有人,为魔所驱使,听从了魔的指挥。对于来解救、帮助他的人,不但不感激,返回加害于他,还要打他。这个时候你肯定会想:他是为魔驱使的,自己毫无主宰,所以才这样子做。我不应该嗔恨他,仍然需要努力,能够让他远离着魔的烦恼。所谓菩萨行,就是难忍能忍,难做能做。


假如有情众生,能够自己主宰自己,那么都应该没有苦恼了。
还有一些有情众生,假如被猛烈、厉害的烦恼所刺激,连自己最爱惜的身体,都会做损害,比如跳崖、跳楼,或者自杀、自残,或者绝食等,对自己都是这样,何况他人呢?我们应当这样思考,来消灭嗔心。


二、观是自性,及是客现,皆不应瞋。
那些犯了伤害别人的人,无非有两种情况:
1、本性如此。假如说他的本性就是这样的,那就不该生气了。就好比火的本性就是烫的,我们不该为火是烫的而发脾气。
2、外来的因素(“客”是外来的意思)。那也不应该嗔恨,也不必嗔恨。就好比虚空有烟漂浮,不应该因为漂浮的烟,而对虚空发火。因为烟的去来,虚空做不了主。无论是本性的还是外来的,都不应该嗔恨。




三、观其直间,由何作损,皆不应瞋。
你观察直接、间接由什么来损害你,不管你怎么看都不应该发脾气。如果你观察是什么东西直接来伤害你的,你就不应该对人生瞋恚了,为什么呢?譬如说他拿刀来伤害我们,直接伤害我们的不是这个人,而是这把刀,你应该瞋那把刀。他拿刀来伤害我们,我们不会瞋那把刀,跟刀打架,却会跟那个人打架,而人是间接地来伤害,如果要瞋间接来伤害我们的,还是不应该对人发脾气,为什么?

如同这把刀来伤害你,但刀本身不会来伤害你,是这个人所使的,所以你会找间接使用那把刀的人,同样地,这个人现在被瞋所使,他自己也做不了主,所以你还是不应该瞋那个人,应该瞋他的瞋心。所以不管是以哪一个方法去观察,找了半天,找不到一点点可瞋的!


四、观能发动,作害之因,不应瞋。
最后一个,观察能发动来伤害你的原因,那也不应该发脾气。我们受伤害产生苦时,假定是无因、不平等因,那么就不会产生苦;佛法告诉我们,一定要有随顺的、相应的种种因缘才会生起苦。追根究底,找到这个因,是宿生的不善业。前面是就眼前来观察,最后的这一点,是深入去观察这个因。这是由于自己的往昔恶业所感,既然是你自己所造,怎么能够怨别人呢!应该责怪是自己造成的啊。

在任何情况之下,你怎么看都找不到一点点可瞋恚的,瞋恚就破除掉了。就像地狱里面的狱卒一样,是自己造了恶业,感得他来伤害你,就是这个道理。就像我们犯了罪,然后被警察捉起来,是自作自受。我以前伤害了别人,现在就还给他了,所以我理应受此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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