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余涅槃和有余涅槃
涅槃”是指:修“高法身”(纳身)的人功德圆满后,“色身”寿尽,“法身”已成正果,“法身”将“色身”的“三魂七魄”收入“法身”’然后抛弃“色身”’“法身”隐入“纳界”。这种“色身”失去生命力丶“法身”将“色身”之“三魂七魄”带走的一瞬间,即称为“涅槃”。“涅槃”分为“有余涅槃”和“无余涅槃”两种
“有余涅槃”就如同数学里有余数的除法’还不能把被除数完全除尽(还有余数)。形容“业报”还没有最终完结;无论什么时候,只要转生“色界”’拥有“色身”(报身)’就得继续承受“业报”’直至不再造作新“业”,旧“业”报应完了为止。在此之前所获得的“涅槃”’皆为“有余涅槃”。
无余涅槃”就如同数学里没有余数的除法已经把被除数完全除尽(没有余数)。形容所有“业报”已经完结,不需要再承受任何“业报”。这时所获得的“涅槃”’即被称为“无余涅槃”。
有余无余其解有三种:
一、唯就小乘说。
断一切之烦恼而绝未来生死之因者,尚余今生之果报身体,谓之有余涅槃,其人今生之果报尽而归于寂灭,谓之无余涅槃。即证得阿罗汉其身存生之间,为有余涅槃,其身死时,乃无余涅槃也。故有余涅槃者无生死之因,唯有生死之果(此前生所招之果报),无余涅槃者,无生死之因,亦无果也。又云有余依涅槃Sopadhises!anirvan!a,无余依涅槃Nirupadhis/es!anirvana,依者依身,身为人之所依,故名依身。法华经信解品曰:“我等长夜,修习空法,得脱三界苦恼之患,住最后身有余涅槃。”宝窟下本曰:“因亡名有余,果尽名无余。”唯识述记十末曰:“其因尽苦依未尽,异熟犹在,名有余依。依者身也,(中略)此中有余,约二乘说,以言唯有微苦依故,依谓依身。”
二、唯就大乘说。
变易生死之因尽,谓之有余涅槃,变易生死之果尽,而得佛之常身,谓之无余涅槃(凡夫之生死谓之分段,菩萨之生死谓之变易)。宝窟下本曰:“金刚心断变易因尽,而变易果犹存,有余累故曰有余。佛果为解脱道起,则无复因累,变易生死果亦亡,则无复果累,故名无余也。”
三、就大小相对说。
小乘之无余涅槃,尚有惑业苦三道之残余,故云有余,大乘之无余涅槃,究竟而无残余,故云无余。胜鬘经曰:“有有为生死,有无为生死。涅槃亦如是,有余及无余。”又曰:“以成就有余解脱有余清净有余功德故,知有余苦,断有余集,证有余灭,修有余道,是名得少分涅槃。”法华经譬喻品曰:“我本著邪见,为诸梵志师。世尊知我心,拔邪说涅槃。我悉除邪见,于空法得证。尔时心自谓,得至于灭度。而今乃自觉,非是实灭度。若得作佛时,具三十二相。天人夜叉众,龙神等恭敬。是时乃可谓,永尽灭无余。”。宝窟下本曰:“小乘中因果尽名有余,大乘因果尽名无余。佛性论云:二乘有三种余:一烦恼余,谓无明住地。二业余,谓无漏业。三果报余,谓意生身阴。”
作为一个修道者,只有获得了“无余涅槃”才能算是真正获得了佛果。因此’“妙觉菩萨”的“涅槃”’是“无余涅槃”。“无余涅槃”也就是成佛的“涅槃作为“妙觉菩萨”’要在最后的人生旅途中了结无始以来的一切“业报”,同时还不能造作任何新“业”。只有这样,才能在最后的旅途中,获得大圆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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