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4日 星期一

【宗萨钦哲仁波切】如果将布施等善行的圆满与否,以物质标准来衡量的话,那我们永远无法达到圆满...

【宗萨钦哲仁波切】如果将布施等善行的圆满与否,以物质标准来衡量的话,那我们永远无法达到圆满...


四法印的美妙逻辑

  另一个例子,大家来想想布施。当我们开始了解第一个真谛,就会视一切事物为短暂而无价值,把它们看成像救世军捐献袋里的东西一般。我们并不一定要将一切都给光,但我们对它们不会有执著。当我们了解所有的财物都是无常的和合现象,无法永远紧握不放,布施实际上就已经实现了。
  了解了第二个见地,我们可以发觉自我这个吝啬者是主要的罪人,它除了给我们穷困的感觉之外,一无是处。因此不攀缘于自我,我们找不到原因来执著于财富,因而再也不会有吝啬的痛苦。布施成为一种愉悦的行为。
  了解了第三个见地,我们了解攀缘只是徒劳,因为不论我们攀缘什么,它们都不具真实存在的本性。它好比是在梦中,将亿万元在街上送给陌生人。由于那是梦中的钱财,所以你可以大方地施舍,而且你还可以获得这种经验的乐趣。根据这三种见地的布施,一定会让我们了解到这是无目标的。它不是要用忍受牺牲来换取认同,或保证得到一个更好的来生。
  没有价码、期待或附带条件的布施,让我们得以一窥第四个见地——解脱是超越概念的这个真理。
  如果我们将布施等善行的圆满与否,以物质标准来衡量的话——譬如说除去了多少贫困——那我们永远无法达到圆满。光是资助一座在柬埔寨的孤儿院,都可能是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穷困是无尽的,穷人的欲求也是无尽的。甚至富人的欲求都是无止境的;事实上,人类的欲望永远不可能完全满足。但是根据悉达多——布施应该以布施者对布施物,以及布施者对布施者自己——这两方面的执著程度来评量,一旦你了解自我以及所有的财富都是无常而不具真实本性,就不会有执著,而那就是最圆满的布施。因此,佛经中鼓励的第一种行为,就是修持布施。首先你以不昂贵的东西,诸如水、花等开始,引入布施的习惯,然后渐渐进展到(意念上)供养我们的家庭、住宅,甚至整个宇宙。这种布施可能看起来非常宗教化或仪式化,但它的要义是消除我们对恒常的概念。 
深入了解业报,清静和非暴力 
  业这个概念,无可否认地是佛教的商标,它也包含在这四个真谛之中。当因缘和合而且没有障碍时,结果就会出现。结果就是业。业是由意识(心、或自我)所集合而成的。如果这个自我因贪爱或瞋恨而行动,就会产生恶业。如果念头或行为的动机是基于慈爱、忍耐和希望他人快乐的原因,就会产生善业。然而,动机、行为和业果本质上皆是如梦如幻的。超越业报,不论是善是恶,就是涅槃。任何不是根基于这四种见地的所谓善行,都只是正义(Righteousness)而已,它不是悉达多的究竟之道。即使你能喂饱全世界所有饥饿的众生,但是如果你完全无这四种见地,那么它只是一个善行,而非通往证悟之道。事实上,它可能会是一个设计用来豢养和支撑自我的正义之行。 

  由于这四种真谛,佛教徒可以经由忏悔而修持净化。如果有人觉得自己脆弱或有罪而气綏,认为罪恶一直阻碍他的证悟,那么他可以宽心。了解罪恶是和合的,因此它必定是无常而可净化的。在另一方面,如果有人觉得能力或功德不足,他也可以宽心。知道功德可经行善而累积,功德不足是无常的,因此也可以改变。 

  佛教徒实践非暴力,并非只是微笑退缩或温顺体贴而已。暴力的基本原因来自于执着极端的想法,例如公平或道德。这种执着通常来自于采取二元见地的习惯,例如善与恶、美与丑、道德与不道德等。个人僵化的自我表现正义感占据了所有的空间,以至于容不下对他人的同情心,理智因而丧失;如果能了解所有这些见地或价值观、以及鼓吹它们的人都是和合而且无常的,就能防止暴力。当你没有我执,不攀缘自我,就完全没有理由使用暴力。如果能了解到敌人是被他们自己的无明和瞋恨等强大的影响力所控制,知道他们是陷于习气之中而无法自拔,我们就会比较容易原谅他们令人恼怒的行为。相同的,如果有精神患者侮辱你,你不会有理由生气。如果我们能够超越相信二元现象的极端,就能超越暴力之因。 

——  摘自:《正见:佛陀的证悟》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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