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16日 星期四

政治智力課(二)

註:本文作者陳雲 第四條、用心之餘,更要收效,政治食功,而非食志。政治掌握自己和其他人的命運,後果非同小可,不可不察。從政要有良好動機,更要保證事情有成效。預算無成效的時候,要為失敗鋪墊後路,保存精銳。 按:判斷事情好壞是看效果而不是看動機,出自孟子食志與食功之辯(《滕文公章句下》),這篇文,值得細讀。 彭更問曰:「後車數十乘,從者數百人,以傳食於諸侯,不以泰?」孟子曰:「非其道,則一簞食不可受於人。如其道,則舜受堯之天下,不以為泰;子以為泰乎?」曰:「梓匠輪輿,其志將以求食也;君子之為道也,其志亦將以求食與?」曰:「子何以其志為哉?其有功於子,可食而食之矣!且子食志乎?食功乎?」曰:「食志。」 曰:「有人於此,毀瓦畫墁,其志將以求食也,則子食之乎?」曰:「否。」曰:「然則子非食志也,食功也。」 語譯如下:孟子的學生彭更問孟子說:「夫子周遊列國,後面跟隨數十輛車,隨從學生數百人,到處受諸侯供養,不也太過份了嗎?」孟子說:「如果不合正道,就是一小簍飯,也不可受之於人;如合於正道,就像是舜受堯的天下,也不算過份;你以為過份嗎?」 彭更說:「不過份的。但士人沒有做事,而白吃人家的飯,是不可以的!」孟子說:「如果不和別人交換產品,分工合作,拿自己多餘的,去補足其他人的不足,那麼種田的人,就有吃不了的米,卻沒了有衣穿;織布的女人,就有用不了的布,卻沒有飯吃。倘若我們是和人家交換物品,那麼,雖是木匠和車工,都可以在我們家得到飯吃。假定現在有一個人,在家孝順父母,出外尊敬長上;保守著前代聖王的道理,以等待後世來學的人,把這道裡傳授給他;這樣的人,我們卻不肯供給他吃飯的話,那何以特別看重木工和車工,卻看輕了那存仁行義的正人君子呢!」 彭更說:「木工和車工製造器具,他們的願望本來為的是求飯吃;君子推行仁義大道,他們的願望,難道也是為了求飯吃嗎?」孟子說:「你何以認定他的願望是為了吃飯呢?他如果有功於你,可以給他飯吃,就給他飯吃好了!並且,想想看,你是因他有這個願望,而給他飯吃的呢?還是因他有功,而給了他飯吃的呢?」 彭更說:「當然對於願望在求食的人,才給他飯吃。」孟子說:「假定現在有一個人,毀壞了你的屋瓦,塗污了你的牆壁,而他的願望是要求食,那麼,你也給他飯吃嗎?」彭更說:「不給。」孟子說:「如此觀之,你並非是為他的願望而給他飯吃;而仍是因為他的功勞,給他飯吃啊!」 食志與食功之辯,屬於政治倫理有,借用德國社會學家及思想家韋伯(Max Weber)講的政治倫理學來說,政治倫理分為「信念倫理」與「責任倫理」兩種。信念倫理就是道德清高,動機純良,凡事講天地良心,做事有時亂來,不顧章法;責任倫理則是認清事態,定下政策的時候,認識是否正確選擇,前瞻將來及拆解危機,而且對決策的後果承擔責任的倫理意識。《孟子》叫前者做「食志」(自問自己志向),後者為「食功」(追求功業);魏徵叫前者為「忠臣」之事,後者為「良臣」之事(《貞觀政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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