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11日 星期六

回歸法治拒絕法律假期

註:本文原作者邱立本,亞洲週刊總編輯 佔中之爭須回歸法治,回歸「人身保護令」法治精神,拒絕「法律假期」,香港明天才會更好。 佔中支持者的口號 守護香港,拒絕沉淪。這是香港支持佔中團體的口號,在示威抗爭的現場特別顯眼。但諷刺地,這口號也是反對佔中團體完全認同的口號,在他們的眼裏,他們必須反制佔中的行動,才可以避免香港陷於沉淪。 這也顯示在一個被撕裂的香港,對壘的兩派,都有一個強烈的共識,要如何讓香港避免沉淪。他們對於政改的方案,可以有南轅北轍的立場,但他們中間的理性力量最後都會同意,不能讓香港內耗倒退,而必須找到一個大家都不滿意、但卻可以接受的方案。 當前越來越多人發現佔中「遍地開花」的荒謬,以損害普通民眾的利益為代價,也使主辦當局佔中團體承受民意的強大壓力——爭取民主不能先損害民眾自己,造成一種近乎無政府狀態,對法治造成嚴重的威脅。 這次佔中的一個插曲,被媒體所忽略,但其實蘊含巨大的法治意義。學民思潮領袖黃之鋒因為涉嫌衝擊政府建築物而被捕,不獲保釋,佔中派的幾名大律師提出「人身保護令」(Habeas Corpus),要求高等法院的法官頒令放人,檢方雖然不斷抗告,提出理據,但法官判決認為必須放人,以保障基本人權。 這事件也顯示香港司法系統的獨立,不是行政系統可以左右,雖然警方內部對此恨得牙癢癢的,認為判決不合理。但法官的考慮,還是從人權的角度出發,彰顯了香港法治的權威。 但這樣的法治精神,如用來檢視當前野貓式佔領行動,就發現這是嚴重違法的事件,警方對於非法佔用道路的抗議團體,長期不採取取締行動,形同「法律假期」,對佔領區的居民和商戶,帶來痛苦的負面影響。 這也對香港的法治形象帶來重大的損害。以民主之名,就可以行違法之實,而公權力對此視而不見,聽而不聞,就是以政治干預法律。反對派踐踏法律在先,政府當局縱容在後,形成一個奇特的共犯結構。 即使以民主的原則來看,香港反佔中的民意還是佔多數。但如今支持佔中的少數派綁架了全社會,企圖癱瘓香港,不符合任何的國際標準,也不符合社會公正。 當然,香港政府的司馬昭之心,就是以退為進,想用民意來向佔中施壓,但這是一把雙刃劍,既刺向反對派,也刺向法治精神,破壞了香港的法治形象。 這也顯示政治的失敗。當一個社會的主流力量,無法在廟堂上用理性與溫和的力量來解決紛爭,而是要訴諸街頭江湖的鬥爭,就是社會往下沉淪的開始。 在溫度一度高達三十三度的秋天,香港的政治並不是秋天的童話——它倒是像一個熱辣辣的山芋,讓政府當局與反對派都感到燙手,面對被撕裂的季節。一個家族內可以出現完全不同的聲音,有些人熱切支持佔中,有些人痛恨佔中,因而夫妻吵架,兄弟姐妹內訌,父子反目。這就有點像十幾年前的台灣,藍綠統獨割裂,造成了社會的分裂。 只有回歸法治,回歸「人身保護令」的法治精神,重視每個人的權利。拒絕政治權宜之計,拒絕「法律假期」,香港的明天才會更好。■ Asiaeditor@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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