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18日 星期六

原來,我們已經民不聊生

註:本文作者屈穎姸,《明報》、《頭條日報》專欄作者,香港浸會大學新聞系兼任講師,前《壹週刊》副總編輯。

這天,聽到香港專上學生聯會(學聯)代表發言,內容大致是:佔中者已經釋出善意,開放了一些主要路段給車輛行駛,盡量減低對大眾影響,但,為什麼政府仍然態度強硬,不肯交出公民廣場、不肯回應、不肯……
這段話,有四個字非常觸動我:「釋出善意」,這四字讓我忽然想起另一場景:有個賊人打刧了我的錢包,取走錢財,丟回身份證給我之後逃逸。沒多久,賊人被警察抓住,警員問我這是不是搶你錢包的刧匪,我說是,賊人大罵:「你有沒有搞錯?我都把身份證還給你,算是釋出善意啦,你竟然指證我?」
作為一個唸中文系的人,算懂得幾個中文字,今日我都給弄糊塗了,「善意」,究竟何解?綁匪原本要割下人質整隻耳朵,如今只割下耳珠,算不算善意?
路,本是公物,你把路霸佔了,管你用什麼堂皇理由,霸路就是霸路,就是犯法,犯法的過程即使包含善意,頂多能拿來作上法庭時的求情理由,不可能成為你的籌碼。況且,由始至終大家只看到示威者粗暴地搶佔了馬路,然後由學生作擋箭牌﹕你別動啊,都是學生來的,他們純真、他們無邪、他們無辜……學生被捧上神壇,一個個像中了蠱,聲嘶力竭在叫價:「你下台,我就走!」所謂的善意,究竟何在?
同日,學界與泛民主派商討後指出,若要他們開放中區主要幹道金鐘道,政府就要以公民廣場來交換。
我又迷惘了,「交換」二字,該作何解?
悍匪打刧金舖,欲搶鎮店之寶,不遂,於是掃盡店內金飾,然後跟老闆理論:你給我鎮店之寶,我就還回手上這些金飾給你!
兩件都是我的東西,你搶去一,說要跟我交換二,這該稱為「交換」嗎?還是用「再奪」貼切一點?
當然,孩子說,那是「公民廣場」,所以是屬於公民的。這方面,網上已有很多創意解說:大眾銀行是不是大眾的?是的話大家一起進去搶錢;公眾殮房是不是公眾的?是的話我們不如一起進去睡睡。
不過,運動中最令我驚愕的用字不是上述兩個,而是一張攝自香港中文大學校車站的照片,相中是一字排開的中大學生,苦苦跪在地上,面前展示著一塊黑布,上書:「我們被迫擾亂民生,只因本就民不聊生」。
我輩一眾「老鬼」校友立即把這照片瘋傳,所有人在相片的附註都是這句:「原來我們已經民不聊生!」
《戰國策.秦策四》有云:「本國殘,社稷壞,宗廟隳,刳腹折頤,首身分離,暴骨草澤,頭顱僵仆,相望於境;父子老弱係虜,相隨於路;鬼神狐祥無所食,百姓不聊生,族類離散,流亡為臣妾,滿海內矣。」自此,世人形容類似慘狀為「民不聊生」。今日,這四個字,竟被學生用來描述二零一四的香港。
香港果真民不聊生嗎?我只知道,這個現代化城市,上年被英國《經濟學人》旗下智庫選為「全球宜居城市」第三十一位,今年又被國際知名雜誌《Monocle》公布為全球二十五大宜居城市(Quality of Life Survey 2014)之一,排名十三。
香港仍是全球宜居城市
《Monocle》選的全球宜居城市,是根據犯罪率、醫療福利、包容度、公立學校教育、營商環境、文化產業、綠化面積等因素來計分,今年還新增一項考慮因素:「是否自由論者的天堂」(Libertarian paradise or stickler for rules),憑這些條件,香港仍能位列十三,如果這都叫「民不聊生」,那排名低於我們的巴黎、溫哥華、新加坡,該列入「屍骸遍野」了。
由最初錯別字連篇的宣言、到書法奇醜無比的標語,演至今日莫名其妙的運動口號,還有那天,一位大學生代表在外國媒體發問時,竟在鏡頭前大呼:「噢……我不懂英文啊!」的醜態,香港學生看來真的露底了,露出中不成英不就的底。
所以,對於整個運動,有人說看到未來希望,對不起,或許我短視,我暫時未見,我只看到眼前是一幕幕自暴其短,和一頁頁貽笑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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