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认为的事实,是真的吗?
一行禅师
你可能认为自己的身体是个人的资产,但其实你的身体也属于世界。假设你是个司机,你的安全必须依赖你的视神经。你认为你的视神经是绝对个人的事物,属于你,而你从它们而受益,因此必须为它们负责。但若你是个公车驾驶员,所有坐在公车上的人都非常依赖你的视神经,我们的生命都依赖着你。因此,说“这是我自己的生命!”实在有点天真。我们都在你里面,而你也在我们里面;我们是相即的。
看见一朵花,我们认出这是一朵白玫瑰,我们很确定,这是一个客观实体,独立存在于我们的识之外--无论我们是否想到这朵花,花都在那里。花属于外在的客观事实。我们都习惯这么想。但我们从科学得知,我们所感知的颜色,其实是一种特殊光波的震动;若波太短或太长,我们就感知不到。当频率适合我们的感觉器官时,我们就认为这些事物存在;当我们感知不到频率时,就认为事物不存在。
我可能问另一个人:“你看见我所见到的事物了吗?你听到我所听到的声音了吗?”那个人说:“是的,我确实看见了你所看见的事物,确实听到了你所听到的声音,”于是你得到这个印象,由于我们两人都同意,则事实必然是如此,意即这是客观与外在的事物。
但我们却忘了一个事实:人类的构造是相似的,我们的感觉器官是相似的。我们都同意这是一张“桌子”,同意桌子是让我们能在上面写字的支持物。因为我们是人类,都习惯视此为桌子,视此为工具。但若我们岀生为白蚁,那么看桌子的方式就会不同:我们可能将桌子视为多汁、美味与营养的食物。白蚁生来便认为桌子是食物;我们则生来便认为,桌子是提供写字与阅读的支持物。因此,我们所认为的外在事实,很可能只是心理的建构而已。
因为我们的感觉器官被如此生成,便以特定的方式接受所谓的客观世界,并且相信那是客观的事实。我们知道,玫瑰,是由一群被称为人类的、生物的集体心理所建构,那是存在领域里的共同参与。蜜蜂有蜜蜂的存在领域,鸟儿有鸟儿的存在领域,人类有人类的存在领域,而那个存在领域是集体的显现,是它们的业,或它们的识,是它们藏识的集体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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