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本文轉載自晴報
前兩天有段新聞頗使人感慨。話說浙江余姚有位丁大媽日前挑着扁擔,帶上一籃子雞蛋,另又捎上一隻土雞、米粉、火腿等禮物,並花錢穿了套新衣,興沖沖的跑到杭州旁邊的蕭山市探望兒子及剛出生的孫女,怎料雖有預先通知,兒子卻找不到,電話也不接,惟有在街頭彷徨。路人以為她是拾荒的,大表同情,詢問之下,才發現一人神共憤之事。
丁大媽家貧,與丈夫靠打零工養大兒子,又再向人借錢供他讀完名牌大學,兒子畢業後卻嫌母親長得醜(在圖片所見,丁大媽一臉純樸,何醜之有?)不肯回家見家人。到了他三十歲後,既然在名牌大學畢業後已工作了幾年,家境總比父母好吧?但他竟又要向父母討錢結婚,生女兒後,丁大媽掛念孫女,為此吃不下飯,要見見她,這位售賣貨車的「徐總」竟也要多方迴避。事後網民鬧爆,丁大媽及其夫卻又表示兒子在外工作不容易,希望社會不要向他施太大的壓力!
中國重視孝道 立法保障老人
這位「徐總」如此不孝,當然人人得以罵之。但此等真實情節卻充滿文化符號,我不知有多少內地人會因此聯想到中港關係。「母親」是「祖國」的符號,英文有用moterland代表祖國。
香港這兒子被祖國供養多年後早已飛黃騰達,中國這母親仍家貧,但在香港經濟困難時仍用CEPA、自由行等方法接濟。現在香港卻嫌母親醜的風言風語,在「反蝗」等部分人的行動上,又怎會沒有人聽得到?若有內地人用以上聯想鄙視港人,正如其網民鄙視那位反臉不認人的「徐總」一樣,我們又是否敢把自己當作站在道德高地?
此種質疑,絕非無的放矢。中華民族有一根深蒂固的文化基因,便是孝道及對祖宗的尊敬。中國文化中「上帝」的「帝」字,與「蒂」相通,有花開種子傳播之意。帝便是上天祖宗中的祖宗。到新界或內地的祠堂,當可輕易感受中國人對血緣及祖宗的重視,把自己國家稱為祖國,也非自共產黨才開始,後者在文革中要挑戰此「封建」思想,卻是一敗塗地,中國人還是這麼重視祖宗,把香港視作發達後便忘本的不肖子,又有何奇?若如此,香港便頗有麻煩了。
在丁大媽的新聞報道中,我見到一個律師說,這位「徐總」,可能已違反了去年7月1日才實施的《老年人權益保護法》。一查之後,竟發現此法共有九章八十五條之多,條文不但符合中國敬老敬祖的傳統,而且部分還十分「先進」,與當代經濟學理論若合乎節。
上述《保護法》最突出的是六十歲以上老年人有權得到子女以及其他有贍養義務的人的尊重和關心,並得到經濟上的供養,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藉,子女及親屬不得侵佔老年人的財產住屋,違此法者可被起訴。
提高親情聯繫 解養老難題
家庭內部的行為一般不是靠法律條文捆綁,而是靠感情與倫理去規範,但若法律合理便也無不可。我二十多年前開始研究養老問題,發現最少浪費及效率最高的方法是家庭內部的跨代財富轉移及對父母的孝敬。父母愛護子女通常都普遍存在,不用我們擔心,如果子女對父母又有足夠孝心的話,父母跟子女便有如簽了一項隱含的合約(implicit contract),可視不同世代的家庭為一整體,他們使用資源時會有更合理的配置,例如父母更願生產子女及供書教學,因為父母可靠此作為準備養老的一種途徑。
在現代社會中,此種家庭合約在不少地方已被破壞掉。在上世紀三十年代以前,美國九成的老年人與子女同住,得其照顧,但自「隨收隨支」的退休福利出現後,美國家庭迅即變化,今天與子女同住的老年人已是十分罕有,不過,美國畢竟是一個極重視家庭的國家,據八十年代時美國國會一份調查報告,美國的老人平均每周得到10小時來自下一代親人的照顧(不是金錢上的),中國人口正在老化,養老問題必愈來愈重要,現在出了《保護法》,用法律形式維持中華文化的道統,我相信可更多倚靠家庭作為養老的基礎單位,大量研究證實,這是一種正確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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