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同性戀這個爭議,不止是法律上或道德的爭議那麼簡單,而是關乎「天道」,修道的人會完全明白違犯「天道」會有「天遣」,上天遣責某些眾生,其實是「自因自了」,偏偏某些眾生「罪業」深重,以西方基督教為例,舊約聖経耶和華上帝,曾一把火燒毀「所多瑪俄摩拉城」,因當時全個城池已是「同性戀」者,但現代社會「人權高漲」,什至「人權法」可凌駕一切其他法律之際(歐洲法律),同性戀權益是基於這種「人權法」而演變而來,但「人為的人權法」不昧「天道」,直至到漫天人間悪疾,仍完全沒有「反醒之心」。宣化上人的提點,仍有很多人「不以為意」,相信人類的災難仍不止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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