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30日 星期一

喝酒不酗酒 同樣致命

註:本文原作者勞永樂醫生

酒徒醉後每說:「我好高興!」其實飲酒過量一點也不高興,美國疾控中心上周發表報告,指美國工作年齡人口死亡,十人中便有一人由酒精導致。
報告:
分析2006至2010年間全美死亡記錄,發現
1. 20 至64歲〈工作年齡〉人士死亡,10人中1人與酒精有關。
2. 每年平均88,000人死於酒精毒害。
3. 由於酒精死亡人士比一般人口平均早死30年,即每年由於酒精損失的生命高達250萬人年。
4. 70%死於酒精人士年齡在20至64歲之間〈工作年齡〉,5%年齡在20歲以下。70%死者是男性。

定義:
慢性酒精過量 ― 女性每周8杯或以上,男性每周15杯或以上
暴飲 — 2至3小時內,女性飲4杯或以上,男性飲5杯或以上
一杯 ― 紅白酒5安士〈約140毫升〉,啤酒12安士〈約340亳升〉,拔蘭地 / 威士忌1.5安士〈約42毫升〉。

後果:
1. 慢性酒精過量,引致癌症、肝硬化、大腦退化、心衰竭、胃炎、營養不良、因酒精成癮出現「震顫性譫妄」〈飲不夠酒便顫抖不停,甚至出現幻覺〉。
2. 暴飲一次足以致命!醉駕害己害人。高處墮下。寒冬醉倒街頭,低温症而死。墮海。爭執打鬥。意外懷孕,亦屬「致」命一種。

結論:
1. 醫學界須更重視酒精禍害,多查問病人飲酒習慣,成診症一部分。研究顯示,只要家庭醫生稍為詢問病人飲酒習慣,大部分病人已能作出頗持久的自我約束。
2. 毋須要求酒精過量人士即時完全戒酒,皆因頗難實現。只要飲酒人士由每周15杯,減半至每周7至8杯,已收很大的健康效益。
3. 孕婦及兒童切勿飲酒。

我的建議:
最好完全不飲,否則須自我節制,一杯起兩杯止,每周不超過三次。自制力不足,應找醫生幫忙,除輔導外,還有戒酒針〈naltrexone〉,每月一針或有幫助。

資料來源:
http://www.cdc.gov/media/releases/2014/p0626-excessive-drinkin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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