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15日 星期五

宗教說救贖

哲學雖然一向被視為一切學問之總覽,這只是近代大學制度對學術分類而已,誤把宗教追求的「真理」與學術上追求的「真理」( universal truth ) 劃上等號,應是愚不可及的行為,真正的「修行人」只能在寺院或民間才找到,大学找到的只是学者,他不能指導人有関生命探索的問題,但一個喇嘛,一個道士,或一個修士可以。
修行人一般不只關心經、律、論的詮釋或理解問題,而是「救贖」的問題。
什么是「救贖」?近代已很少人討論了。我的理解是:靈魂沉淪了,生生世世方向迷失了,需要遠离迷惘,需要被拯救,這便是「救贖」!哲学中「存在主義」也曾談過「解放」( emancipation )的問題,認為人存在於虛無及荒謬當中,人必須在「有限的存在」找出人活着的意義,發展至今天而成為「人本主義」( Humanistic approach ),以「人」為大的思想完全离開了中世紀的「神本主義」,變成了今天我們冷漠的世代,「人本」背後原來還挾雜很多故政治社會的歷史余業,我們的世界是否因「人本」而變得更好,更有關愛、更具理解 ( True understanding) 仍是一個疑問。基督教則以耶穌為主体本位,完成人类「救贖的歷史」。
佛法卻沒有肯定或否定「神的救贖」問題,而認為人本身可透過「修行」而改變自身痛苦的根源,最後認清「諸法如幻」及「無我」的真諦,最後完成「救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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