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15日 星期五

公正分配

九七之後的香港社會,市民對政府的批評愈來愈訶責,道盡政府官員之無能。今天政府官員只可用「喪家之犬」來形容。但為何九七前社會對殖民政府卻相對少怨氣? 官員的職責只是令社會資源分配得相對公正而已,它畢竟只是「小政府」,怎能抗衡資本主義「大市場」規律呢?
一個人在社會擁有多少財富,歷史從來不會公平對待。人天生本是不公平的,人有美醜,有聰敏愚蠢的分別,才幹也有差異,先天上已定死了,這是与生俱來 ( ascribed ),什至生存階 級也是繼的,社會制度安排只能改變一些后天設計,令到制度「相對公平」而已。這裡帶出社會資源如何分配的問題。怎樣才算「公正分配」呢?這種所謂「公 正」什至「社會公義」的標準是誰來訂定呢?不要誤會,法庭不可以充當「公正分配」的始俑者,頂多在某些事例上是仲裁師角色而已!
有人說香港資本家与政府「官商勾結」,今天香港「貧者愈貧,富者愈富」,后者可能是事實,但原因不一定是「官商勾結」,而是香港人質素退步了,担不起變幻下產生的巨浪。
市民幻想「普選」可為香港帶來轉機,這更是一相情願的看法,資本家決定是否投資 香港,自有他一套考慮。我從來欣賞香港是一「相對公平」的地方,獨立施法系統行之有效,但近年有政客不時利用法庭達到其政治日目的,這是很危險的,法官有 時傾向保護或同情民權分子,情況就更危險了。
「公正分配」從來不是容易處理的人間題目,「有」( Have )与「無」( Have not) 永遠在歷史中鬥争不絕,一天你我處境改變,可能立場也改變,小心「人性」難測!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