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15日 星期五

「相濡以沫」論「盛女」

人世間眾生追尋的事物,往往只停留在「虛妄之逐」,不懂自然之道的妙用!潮流所說「盛女」對「婚姻」的盲目,說到底是一種「虛妄」!

所謂「婚姻」制度及形式,不外是一種在法律認可 ( legitimate) 的情况下,合法地進行性生活、繼承財產及其中在此關係下誕生的兒女,受到合法保護的財產及享有某地區下的公民權益,現代社會有「法律」保護婚姻,古代 有儒家禮教及鄉俗例保護各種婦女權益,一夫多妻下的古代礼約,對婦女確實說不上平等。但無論古代或現代,怎樣也不能對「愛情」、「愛的承諾」作出永恆的保 證,「無常」 ( Uncertainty ) 永遠在運作,誰可以保證呢?如周星馳電影西遊記中孫悟空說出一句對白:如果愛一定要有限期,我希望是一万年!這種情感,我想以莊子內篇大宗師的「相濡以沫,魚相忘於江湖」來描述。

男女之情,到達了「相濡以沫」的境界,只有經歷過濃郁感情及性愛的過程才可體會得到,后者 (指性愛) 很多人有經驗,前者卻未必。

大宗師中莊子引述了孔子與子貢一段對話:魚相忘乎江湖,人相忘乎道術。意思是:魚本生存於江中湖中,人也一樣,人生活在禮約禮教之中,要真正進入「大道」,魚要忘掉了造作,真正與江湖溶合一體,人也一樣,不要去計教受禮之表面道術,就會得到大道所賜的「幸褔」( Goodness) ,拼命NLP,拼命作戰,「盛女」完全走向相反,無論是「愛情」或「婚姻」也如是說,形式又代表什么呢?。

原著另一句莊子說:「泉涸,魚相與處於陸,相呴以濕,相濡以沫,不如相忘於江湖。與其譽堯而非桀也,不如兩忘而化其道。」男 女之間的情愛,有如魚與江湖的關係,當魚意識到魚歸魚,江湖歸江湖,太刻意而產生的又怎會是「真正的愛情」或「真正的感情」呢?如前述,魚要达到「相濡以 沫」的境界,沒有因緣,永遠只是「强求」!

本來沒有「盛女」,人說多了以為真有「盛女」這回事!醒來吧!不要給無知的人蒙騙了。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