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16日 星期一

你的痛苦,是谁创造的?

你的痛苦,是谁创造的?

原创 慈诚罗珠堪布


在所有加行以及寂止修法修完,还没有修大圆满的正行之前,介于正行和前行之间,有一些接近大圆满的修法。其中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修法,是麦彭仁波切宣讲的“观心窍诀”。


提出见解


具体包括两个阶段:

万法由心起

万/法/由/心/起


世界的本源是什么?物质与精神的关系究竟如何?

有人说:世界是由物质构成的,精神由物质创造,是物质的产物。

但事到如今,此说法已经越来越站不住脚了。科学发展到今天的量子物理学,物质被分割到目前最小的夸克单位。却未能发现里面有任何实质性的东西存在,科学家仍在继续探索物质的最终定义。

其实,世界既不是物质,也不是精神,更不是物质和精神的集合体,而是一种幻相。物质或世界是由心创造出来的,是精神的产物。每一个生活的细节大至三千大千世界、六道轮回,小至生活里所有的一切,都是精神的一种幻相。欲界、色界、无色界的所有现象实际上就是内心的一种投影,中观称之为自显,也即自心投影出来的现象,而不是外在客观存在的东西。
这个观点既不像唯识宗讲的“万法唯心造”那么复杂,也不等同于唯心主义的观点,或显宗佛经的类似说法,而是无上密宗自己特有的观点。

另外,我们还可以这样思维,内心与世界的关系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内心是世界的创造者;
第二,内心是世界的感知者;
第三,内心是世界的毁灭者。就像做梦的时候,心是梦境的创造者,也是梦境的感知者,醒来的时候,它又是梦境的毁灭者一样。

其一,任何物质自身,包括石头、砖块、钢筋、水泥、汽车等无情物都没有精神,故而不会产生幻相。

只有精神才会产生幻相。世界是一个庞大的幻相,所以,它只能是精神创造的。

其二,世界的好与坏,大与小,善与恶,痛苦与快乐,都是物质无法感受的,而只能是精神的感受。

内心首先创立一个世界,然后由它自己去感受。如果心不感受,任何人都不会知道世界的存在。比如说,如果没有眼识,根本看不到任何东西,则对这个人来说,世界就与不存在完全一样;如果没有耳识,听不见任何声音,则外边的任何声音对他来说,也与不存在完全一样。同理,其它任何外境都是如此。


如果把一个人当成心里最亲的人,一旦他有任何不测,就会非常痛苦;如果把同一个人当成自己最恨的仇敌,那他的死亡或倒霉,或许对多数人来说甚至可能会幸灾乐祸;如果把此人看做与己无关的普通人,则即使他死了,也是麻木不仁的无记感觉。可见,客观上并没有所谓的敌人或亲人,怨与亲都是我们的内心决定的。眼耳鼻舌身没有参与这个决定,阿赖耶识也无权参与这个决定,一切都是第六意识在做主。

如果仇人与亲人是客观存在的,则仇人就应该永远是仇人,亲人也永远是亲人。实际情况是,这个月的亲人下个月有可能变为仇人;这个月的仇人也可能下个月就是密友。比如,我们会认为,父母都是亲人,其实也不一定,如果父母与儿女的关系处理不好,就可能变成仇人。这不是外境的变化,而是自心的感受在变。

如果意识不喜欢一个人,哪怕这个人对自己比父母兄弟还上心,但自己仍然不会爱上对方;反之,有些人对自己非常冷淡,甚至经常欺负或故意伤害自己,但自己却偏偏犯贱要喜欢这个人。这都是内心的观念在作怪啊!

如果内心不去感受世界,则再大的幸福与再大的痛苦都与我们没有任何关系。
比如说,假设一个人的亲人惨遭车祸,在他还不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就不会有任何感觉,因为他的心还没有感受到,所以就像没发生一样。一旦得知这一噩耗,心感受到了,痛苦也会随之而至。如果第六意识不去创造与感知,世上就没有这么多复杂的东西和关系。
以跳舞为例,舞蹈本身不是人,而是人的一种运动。如果舞蹈是人,则演员随时都应该在舞蹈。同样,幸福本身也不是外境,而是人的一种感受。如果幸福是外境,则幸福的外境应该永远带来幸福。

但实际情况却并非如此。如果内心感受不到幸福,则幸福也不存在。比如说,有人觉得当高官幸福,而有些人却喜欢低调,不喜欢当官。如果让不想当官的人去当官,他就根本感觉不到幸福,因为他的第六意识认为这不幸福。

有一本书,叫《幸福是什么》,其内容是全球155位大师共同谈论什么是幸福,但是每个人的说法和观点都不一样。有些人认为,家庭和睦就是幸福,有些人说,稳定的收入就是幸福等等,其实这些根本不是幸福的本质。

有些人即使家庭非常和睦,收入也很稳定,但他却感觉不到幸福。因为幸福就是内心的一种特殊感受,除此以外,任何人都找不到什么外在的幸福。

幸福、痛苦是心创造的。比如说,如果内心觉得满足,则无论外在环境如何艰苦,都不但无所谓,而且自得其乐。不要说像米拉日巴那样高境界的修行人,很多普通修行人都是如此,他们生活简朴,却乐在其中。如果测量一下他们的幸福指数,会远远超过那些住别墅、开名车、穿名牌衣服的人。反之,如果心里不满足,则即使住别墅、开名车、穿名牌衣服也会成天不开心,对现实生活没有满足感,觉得活着没意思,更感觉不到幸福,甚至连笑容都是挤出来给别人看的,而不是发自内心的。这就是心的力量所导致的差异。

有人认为,住别墅就是幸福,但如果让他天天住在别墅里,住腻了以后,也会觉得痛苦。这都是内心变化导致的结果。反过来,很多世间人都羡慕有权、有钱的人,但还是有人不喜欢这些东西。如果钱财、权力在客观上有吸引力,则全世界的人都应该喜欢,但事实却并非如此。所以,在不观察的时候,似乎幸福、痛苦与外在有关系,实际上却并没有关系。
据美国一项调查表明,年收入低于四万美金之前,收入与幸福指数之间还有点关系,挣钱多会开心一点,挣钱少就有点贫贱夫妻百事哀的感觉,一旦年收入超过四万美金,幸福感就和金钱没有任何关系了。二十世纪末,西方发达国家的绝大多数人也感觉到这一点。

心理学家、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们经过了半个世纪的研究,最后才得出结论:痛苦和幸福不在于物质生活水平的高低,不依赖环境的好坏。

可见,幸福与痛苦不是客观存在,而是主观感受。本来幸福就包括“幸福本身”和“幸福的因素”。幸福的因素或助缘是客观的;而幸福本身却是主观的内心感受。痛苦也是如此。佛在很早以前就说过:幸福、痛苦不是客观因素导致的,而在于主观意识。佛已经证悟了无上的智慧,他非常了解所有人的心态,在他留下的书籍当中,充满了世间人难以企及的智慧。
但我们却一贯认为,幸福和痛苦都来源于客观。启蒙运动等西方文化更是助长了这一谬论,引导无数人走上了一条物质主义的错误之路,这也是西方发达国家至今没有找到幸福的根本原因所在。

因明里也讲过,虽然在世俗谛中可以说因缘而起,但实际上万事万法间没有因缘。所谓因缘,都是由第六意识建立的。

因为看到冒烟的地方就有火,没有火就不会有烟。第六意识就认为,二者是有关系的——其中火是因,烟是果。其实这都是宏观层面上的幻觉,是靠不住的,在微观领域中,这一切都不存在,都是第六意识创造的。因为第六意识首先创造了世界,所以相对来说,这个世界还是比较坚固的。在创造之后,哪怕第六意识自己想去改变,也未必能够立刻实现。但通过长期的修行,世界也可以发生天翻地覆的改变。

有人或许会提出疑问:《俱舍论》中说,万事万物是业力的感召、业力的显现。世界的创造者是不是业力呢?

业力也是我们的心创造的,没有心就不会有业。

学中观的时候,会观察五蕴、十二处、十八界等外在物质,其中包含了有为法、无为法,也即世上所有的所知。所知是佛教用词,其涵盖的范围非常广,包括物质、精神以及物质和精神的运动。凡是我们的心能够知道、感觉到的所有有为、无为法,涅槃、佛、众生等概念,都属于其中。但这个所知也是心创造的。在不知道外境是自己创造的幻觉之前,精神自己也会迷惑,以为世界是与自己毫无关联的身外之物,所以会去追求自认为美好的目标,会跟随业力而做出各种各样的取舍,继而造作善恶之业,并令自己更深地卷入到幻觉当中。这就像桑蚕用自己吐出来的丝,最后把自己困于其中一样。我们依靠自己感官的亲身经历,增上安立了一个原本不存在的世界。所谓“增上安立”,是指实际不是客观存在,却由我们的心无中生有出来的意思。因为不知道世界是自己创造的,所以会贪著、耽执这些自己创造的东西,就像贪恋梦境一样。

其三。当意识发现世界并不是独立的,而是自己创造出来的幻相以后,它才会去毁灭幻相,也即毁灭世界。

创造世界的时候,心在轮回;感受世界的时候,心在造业,也即制造轮回之因;毁灭世界的时候,就是走向解脱了。通过闻思修精神开始产生怀疑,并随之确定自己原有的错误。之后,精神证悟——体悟到世界的幻相本质,从而毁灭了虚幻的世界。

这一系列的事情都是精神在做。其中的闻思修也是精神去听闻佛法,思考问题,并付诸修行。
在不观察的时候,我们以为人类有一个共同的世界,但实际上这都是很多相似却又不是一体的感觉综合起来的而已。佛教认为:因为共业,所以我们今天看到的世界都是一样的,其实并不是一体,只是相似而已。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世界,谁能把自己的世界毁灭了,自己就解脱了。假如没有成就,自己的世界就会永久留存下去。证悟以后,就要设法毁灭幻相。除了意识之外,哪怕宇宙大爆炸或所谓的世界末日,都毁灭不了世界。因为旧的世界结束了,就会有新的世界诞生。但来源于内心的能量却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地在一刹那间毁灭整个世界。



從我的iPhone傳送

沒有留言: